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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指南》社会目标3的实践

2014年11月28日 17:24 作者:大四班教师:叶珊娟 来源:内蒙古农业大学幼儿园大四班 浏览次数:[]

 

《指南》中社会领域目标的第三个目标是“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主的表现”针对这一目标,我指导班里的年轻老师对待孩子要做到:

首先要知道自尊心是一个人品德的基础,从小尊重和培养幼儿的自尊心是非常重要的。

每个孩子都有优点和长处,最调皮淘气的孩子也不例外。不能因为经常给老师制造一些小麻烦就讨厌他,把这个孩子说得一无是处,要发扬他们的优点让孩子清楚地认识自己的长处,不拿孩子的不足与其他幼儿的长处比较。集体教育和户外活动中有意调整难度,让孩子感受到挑战,有成就感。这一时期的幼儿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,自尊心有萌芽。提升自豪感有利于幼儿自尊心的增强与发展,进而增强幼儿自信心使幼儿达到自我肯定,更有利于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。

自主性是个性的一个方面,主要指一个人的独立性和主动性,即不依赖他人,自己主动负责的个性特征。幼儿有自己的特点和需要,有自己独立的人格,因此根据幼儿的能力、兴趣自由选择。区域活动的游戏选择,区域活动中玩具的收放,选择自己合得来的玩伴等都让孩子自己做主。生活中如拉拉链、叠外套、穿鞋、挂毛巾(按名字)、发放餐具、发放午点都要让幼儿独立做。

做好《指南》中各目标的实践活动,孩子就会沿着科学的成长轨迹健康的成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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